【保健食品別亂吃】健康食品查驗審查 採雙軌制

健康食品管理制度自民國八十八年開始實施,產品須向衛生福利部申請健康食品查驗登記,取得許可後,始得稱做「健康食品」。目前健康食品查驗登記審查採雙軌制,取得許可之健康食品亦分成二款: 第一軌為「個案審查」:產品需執行安全性、功效性及安定性試驗,經衛生福利部審查評估產品安全無虞並具保健功效,始取得健康食品許可證。目前得宣稱之保健功效共有十三項:「護肝」、「抗疲勞」、「調節血脂」、「調節血糖」、「免疫調節」、「骨質保健」、「牙齒保健」、「延緩衰老」、「促進鐵吸收」、「胃腸功能改善」、「輔助調節血壓」、「不易形成體脂肪」、「輔助調整過敏體質」。產品所准許宣稱之保健功效及其宣稱敘述,取決於個別產品所提出科學驗證之結果。 第二軌為「規格標準審查」:產品成分符合衛生福利部公告之健康食品規格標準,該等成分已由學理確立產品保健功效,無需個案進行保健功效評估試驗,目前已公告健康食品規格標準為魚油及紅麴兩項,凡獲得通過者,可宣稱之保健功效敘述均相同。如魚油類產品可標示:「本產品可能有助於降低血中三酸甘油酯;其功效乃由學理得知,非由實驗確認」;紅麴類產品可標示:「本產品可能有助於降低血中總膽固醇;其功效由學理得知,非由實驗確認」。 食藥署表示,通過審查產品會給予健康食品(小綠人)標章,消費者可以從產品包裝上的標章及字號來辨別一、二軌,第一軌的產品上標有「衛部健食字第A○○○○○號」,第二軌的產品標有「衛部健食規字第○○○○○○號」,已取得認證的產品可由食品藥物消費者知識服務網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