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探病性侵前女友 判3年10月

中國時報【林偉信╱台北報導】 男子陳威存因不滿前女友分手,3年前竟趁對方車禍受傷之際,假藉探病前往醫院,恐嚇她不得反抗,在病床上用手指性侵得逞;被害人男友得知後,寫信給台中市長胡志強,這起醫院內性侵案才曝光。最高法院昨依強制性交罪將陳判刑3年10月確定。 判決指出,陳與被害女子透過網路認識,後因細故分手。前年年7月,女子車禍受傷住院,陳假好心探視,不管被害人男友就在旁熟睡,竟以手勢威脅割喉,然後強行摸胸,用手指性侵。 陳得逞後,因聽聞腳步聲,連忙離開;被害女子因不甘受辱,幾番考慮後,告訴男友被性侵一事,並更換病房及拒絕訪客。男友將案發過程投書到台中市長信箱,經轉交由警方處理,陳才因此被逮,遭檢方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