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公民參與 聽證制11月上路

內政部積極推動聽證制度,內政部部務會報今天(27日)下午通過「內政部舉行聽證作業要點」,明訂應舉辦聽證的事項範圍、聽證程序內容、應公開的資訊等,聽證制度也將於11月正式上路,屆時將公布詳細的作業要點。內政部長葉俊榮強調,這是政府邁出的一大步,希望納入更多公民的聲音,讓公共政策能夠更加理性論辯。 司法院大法官過去已做出釋字第709號、第739號解釋,宣告都市更新條例及市地重劃法規部分條文違憲,為落實憲法正當行政程序並修正遭宣告違憲的條文,在經過一個月的研擬後,內政部部務會報27日通過「內政部舉行聽證作業要點」草案,給予當事人、利害關係人有意見陳述及論辯的機會,希望透過聽證制度,公開、理性地論辯爭議事項,強化基礎事實與證據,以保障民眾的權益。 內政部長葉俊榮表示,內政部負責都市計畫、市地重劃、重要濕地、海岸管理、都市更新、土地徵收等案件審議,涉及的議題多元、人數眾多,決策影響深遠,內政部參考國內、外相關機關辦理聽證的經驗及規範,並公開甄選聽證主持人,訂定出適合土地審議案件所適用的聽證程序。葉俊榮強調,這是台灣民主進程中非常重要的一步,他希望這一步能走得穩,未來也能不斷精進。他說:『(原音)其實這在我們的政府運作裡,確實是非常重要的時刻,這步跨出來並不是我們想像中的那麼容易,那這一步也不是真的我們想像中的已經到位。其實我們這是一個很重要的開始,在台灣的民主進程,尤其是能夠把公共政策盡量往理性論辯,然後把公民的力量、把決策的理性能夠讓它盡量發揮的一個非常有勇氣、有擔當的嘗試。』 葉俊榮說,依照聽證作業要點規定,內政部除了依法規規定應舉行聽證外,相關的委員會或審議小組在案件審理過程中,認為有必要透過聽證來釐清事證或爭點時,也可舉行聽證,同時也賦予案件當事人或利害關係人聽證建議權。此外,聽證作業要點也規範舉行聽證要公開相關資訊、聽證或預備聽證進行的程序、聽證會場內秩序及場所安全的管理、聽證主持人的職權、應自行迴避的情形以及聽證紀錄等事項。 葉俊榮表示,促進行政機關與人民對話以強化決策品質是內政部施政推動的重點,而聽證制度建構是其中重要的一環,未來內政部會持續以積極的態度,透過實際操作以累積經驗,並持續廣納社會各界建言,讓聽證制度更加完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