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檢非萬能!應有正確觀念並適度自保 糾紛四〉醫師檢查疏失 延誤就診時機

健檢非萬能!應有正確觀念並適度自保

最令人遺憾的是,醫師檢查疏失,沒有仔細判讀與告知病情,受檢者不久發現自己罹癌,延誤就醫時機,此時健檢糾紛就會變成醫療糾紛。

二○一五年二月,新北市一名五十七歲的婦女連續三年在醫院接受乳房攝影檢查,從來沒有接過檢查報告,她以為沒有異狀,醫院就不通知,因此十分放心。豈料第四年,她摸到右胸有腫塊,再到醫院檢查,才發現得了乳癌。

過程中這名婦女沒有主動追蹤報告、醫院也未主動告知結果。但也可能癌症的確在檢查時根本沒被發現。
類似事件一旦鬧到法院,醫療院所賠錢,時有所聞。二○一四年傳出一名豐原醫院女性員工,二○○九年在院內接受員工健檢,醫師發現已罹患肺癌第一期,卻沒有如實告知,隔年,她不適就醫,才發現變成末期,後來不幸病亡,法院判醫院賠償六百一十七萬元。

台北慈濟醫院副院長徐榮源認為,肺癌、胰臟癌有時難以早期發現,如果肺癌腫瘤位在心臟後方,肥胖者罹患胰臟癌,腫瘤倘若被胃部遮住,影像檢查就會產生盲點。醫師為求自保,檢查報告會寫明影像無法判讀的部位。

「醫護人員擔心醫療糾紛,甚至變得神經質,」奇美醫院經理劉如偵說,他們不放過任何健檢疑點,要求民眾到門診追蹤,結果,在門診醫師看來,這些疑點並不要緊,民眾反而回過頭來,指責健檢單位讓他們虛驚一場,造成另類爭議。

糾紛五〉 健檢業務外包 品質控管不易
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研究員李芸婷建議民眾,受檢之前,放膽詢問健檢工作是否外包,也可以查詢當地衛生局,並且了解醫療院所是否建立健檢作業流程。

隨著健檢人次愈來愈多,糾紛也變得愈來愈多,正確認識健檢的局限、不過度迷信健檢萬能、適度保護自己權益,是未來消費者接受健檢時,該一併考量的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