償債機車騎走不還 女送辦

(中央社記者陳朝福高雄6日電)湯姓女子無力償還積欠張男的債務,協調將一輛機車過戶給張男,再協議借車代步,卻騎走不還;張男報警逮獲湯女送辦。

高雄市警察局新興分局今天表示,湯女與張男有債務問題,民國103年5月間湯女因無力償還債務,將這輛重機車過戶給張男,並協議將機車繼續給她使用代步,每個月再支付數千元給張男。

警方調查,至103年11月,湯女未依約定匯款,並向張男表示無力還款,卻未將機車歸還;張男因此向警方報案,對湯女提出侵占告訴。

警方表示,日前攔檢時攔查到湯女騎這輛機車,並查出她已遭通緝,員警將湯女帶回派出所調查,湯女坦承侵占機車,但有向張男溝通,因實在無力償還債務又需要機車代步才避不見面,也不知張男提告而遭通緝。

警詢後,全案依侵占等罪嫌送辦。1040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