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交流 陸重視台財產申報制

旺報【記者蔡浩祥╱台北報導】 大陸南昌大學教授廖曉明17日指出,自十八大以來,大陸正逐步推動公務員財產申報制度,但相較於台灣公務員財產申報上的公開透明,大陸要做到全面公開目前是有困難,但以後可以逐漸公開。他也認為,未來被全國人大選舉或任命的官員,其財產應該讓人民公開檢視。 世新大學17日在台北舉辦「2015兩岸四地廉能治理」學術研討會。世新大學教授黃榮護在會中表示,兩岸公務員財產申報制度的不同在於,台灣自1993年開始實施《公務員財產申報法》至今已21年,並經歷4次的修法,目前邁入第5次修法階段,主要分為「主動公開」和「被動公開」;「主動公開」部分主要是針對高階文官,需要主動申報財產並在網路上公開;其他都是「被動公開」,並開放讓年滿20歲的民眾查詢,且受理申報的機關需在每年主動辦理查核。 他認為,大陸官員財產申報與台灣公職人員財產申報都是防貪型的法律,不是肅貪型的法律,台灣在肅貪方面有《貪汙治罪條例》,其中第6條之1的「公務員財產來源不明罪」,跟《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是相輔相成的。 自下而上 申報難透明 廖曉明則表示,因為大陸與台灣的情況不同,在財產申報公開化的執行上有一定的困難,目前大陸財產申報制度採「自下而上」的方式;根據2010年所頒布的《關於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規定》,新任副科級以上,正處級以下官員,皆得在每年1月30日前做財產申報,中央將在領導幹部群中,針對未來將提拔或被舉報官員中的10%做抽查。 反腐力大 信任度就高 南昌大學廉政研究中心副主任曾明指出,在懲治貪腐方面。自十八大以來,截至今年3月13日,大陸共計打掉95名「老虎」,其中正國級1名、副國級3名,正省部級9名、副省部級52名、軍級以上軍官30名,成果可說相當顯著。 他強調,反腐的力度越大,人民對政府的信任度就越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