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仙資遣13人 不符解雇要件

中國時報【謝幸恩╱新北報導】 八仙樂園塵爆案發迄今2個多月,一紙無限期封園令導致其業績掛零、財務緊縮,2日驚傳八仙資遣13名員工,包含1名年資14年的管理階級,將分次發出156萬元資遣費;新北市勞工局則指出,八仙雖依法通報,仍不符解雇要件。 勞工局指出,八仙上月31日口頭告知13名員工,本月1日總經理陳慧穎與13人簽署書面資遣預告通知,依法按程序預告,13人無異議,將於10、20日、30日資遣,發出156萬元資遣費。 勞工局指出,八仙今年6月投勞保人數132人,現剩51名正職員工、1名工讀生,主因員工自動請辭;遭資遣13人有管理部副理1人、餐飲部10人、客房櫃台2人,其中以47歲的鄭姓副理年資14年最久,可領43萬元資遣費。 勞工局表示,八仙以歇業轉讓、業務緊縮及虧損為由裁員,據《勞動基準法》第11條第1、2、3款明訂「業者歇業或轉讓、營運虧損及不可抗力暫停工作1個月以上」,初判不符解雇要件。 勞工局解釋,八仙塵爆意外不能歸責於勞方,也要求其提出財務報表認定虧損事實,但因法條未訂罰則,若勞工有異議,可協助提出勞資訴訟。 至於未來是否有下一波解聘潮,八仙僅表示,付不出每月300萬元薪資,未料封園時間這麼久,盼非塵爆案發地的溫泉旅館先復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