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八水災旅社塌 國賠千萬定讞

(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台北11日電)莫拉克颱風引發洪水沖倒金帥旅社,業者請求國賠。最高法院認定台東縣政府怠於搶險而有過失,今天判決縣府應賠1310萬元。

法院判決指出,莫拉克颱風在民國98年8月8日侵襲,台東太麻里溪潰堤,造成嘉蘭、太麻里地區部分民宅沖毀,數百公頃農田流失;隔天災情擴大,知本溪右岸溪水沖刷堤防潰堤,知本街道商家、金帥旅社應聲倒塌。

金帥旅社認為台東縣政府「怠於執行搶險」、「怠於執行防汛」,縣府當時只在知本溪的左岸放置消波塊阻擋洪水,導致溪水持續沖刷右岸堤防和路基,最後堤防潰堤地基淘空,旅社倒塌,於是提起國賠訴訟,向台東縣政府求償財產及營業損失共新台幣2643萬餘元,

台東縣政府辯稱,中央氣象局預報失準,莫拉克颱風帶來破紀錄雨量,造成堤防潰堤屬於天災,難以預料也措手不及,不能全部歸咎人為疏失。縣府人員積極全力救災,當時趕到現場,發現道路中斷無法通行,所以搶險機具無法進入。

法官參考監察院報告,當時確實搶險機具無法進入,但知本溪早在9日上午就已發生險象,縣府卻沒有即時搶險,後來搶險時又只在左岸搶險,對於遭洪流沖擊的右岸毫無搶險,判決台東縣政府敗訴,必須賠償金帥飯店主體建物和設備總計1310萬餘元,案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確定。103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