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里雙屍案 蛇蠍女謝依涵更一審仍判死刑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震驚社會的八里雙屍案被告謝依涵一審、二審遭判處死刑,台灣高等法院今(29)日更一審宣判,仍判謝依涵死刑,全案可上訴。

前媽媽嘴咖啡店店長謝依涵在民國102年2月下藥迷昏富商夫婦陳進福、張翠萍,持刀殺害兩人後棄屍淡水河,並盜領陳進福35萬存款,謝依涵又變裝企圖盜領張翠萍存款與開啟北投農會保管箱,但被行員識破未得逞。

法院一、二審皆依殺人等罪判處謝依涵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上訴高院後,謝依涵也當庭向陳進福夫妻遺照鞠躬道歉、哽咽向死者家屬告解,並請求法官給她「最嚴厲處罰,還給社會公平正義」。

不過,高院合議庭認為謝女布局犯案甚久,且手段兇殘冷血,犯後僅輕輕一聲抱歉,並無具體彌補計劃,於2014年9月改判她1無期徒刑、1死刑。

最高法院今年2月撤銷高院二審判決,發回更審,要求查明為何謝依涵殺陳進福判無期,殺陳翠萍卻判死刑。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在4月底辯論終結,今天上午宣判,仍判處謝依涵死刑,不過她未到庭聆判,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