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占選務人員比例 擬降至1/3

現行選罷法規定公務員佔選務人員的比例應達一半以上,外界認為有損公務員的投票權,立委呼籲修法降低比例。對此,中選會主委劉義周今天(23日)表示,選務人員於投票當天,可在工作地點投票;中選會也在研議修法,將公務員占選務人員的比例由二分之一降為三分之一。 根據現行「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選務人員須一半以上由公務員擔任。國民黨立委盧嘉辰23日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質詢時指出,許多公務員向他陳情,由於戶籍地與擔任選務工作的地點不同處,投票當天常常得放棄投票,他呼籲中選會修法,降低選務人員中的公務員比例。 對此,中選會主委劉義周表示,選罷法明文規定選務人員在投票日當天,考在選務工作地點投票,並不影響投權權益。但為減輕公務員的負擔,中選會過去也在研議修法,將公務員占選務人員的比例由二分之一降為三分之一,空缺可由退休公務員、退休教師等熟悉選務經驗者填補。他說:『(原音)希望能夠降低門檻這個部分,我們過去也曾經有…,我們工作同仁提出來希望能降到三分之一,因為很多的不管是公務機關的公務員或教師、社會團體的從業人員,像農會、漁會,他們在過去幫忙選舉的經驗非常豐富,在退休以後他們也還是願意幫忙,這部分我想是我們有這樣的建議。』 劉義周說,明年總統與立委合併選舉的選區較大,選務人員的工作地點與戶籍地投票地點不會相差太遠,將可減少類似問題。 此外,國民黨立委邱文彥關切無障礙投票環境,劉義周說,中選會已建立投、開票所的無障礙檢核表,去年「9合1」實施後,仍有努力空間;中選會最近將開會,協調各地選委會建構無障礙的投票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