冥冥之中有注定 案件會找人

冥冥之中有注定 案件會找人

很多辦過大案的檢警說,案件會找人,20年前,桃園曾發生一起駭人聽聞的虐童案,黑道大哥打死6歲女兒,還挖洞埋起來,整起事件的爆發,是檢方因為其他案件監聽時,意外聽到的,當時承辦案件的檢察官首度現身說法,她說冥冥中好像真有註定。

2010,桃園警方在中壢一處三合院旁,挖了一公尺的深洞,找到用棉被與塑膠袋包裹的6歲小女孩,已經冰冷,痛下毒手的是她的生父,當地角頭陳文庸

記者vs.陳文庸(2010.04.13):「6歲的女孩你怎麼敢這樣殺他,(我沒有殺)你沒有殺你不是把他埋起來。」

這起震驚社會的案件,當時承辦的檢察官首度現身說法,她說會查出這起案件,其實是意料之外,一開始是有名女子來報案,說男友欠債,被角頭綁走了,希望能救救他,檢方因此聲請監聽票。

承辦檢察官蔡佩玲:「最巧合的是說怎麼會剛好上線不久,因為其實當初,跟法院聲請(監聽票)的時候,我們上線的期間法院給蠻短的,冥冥中好像有人帶著你往這方向辦。」

就這麼巧,一天的時間,監聽到關鍵字句,檢警發現,陳文庸為了混淆視聽,還叫小兒子戴假髮,故意被監視器拍下身影,誤導警方辦案,幸好最後他們攻破陳文庸三太太的心防,才有了關鍵證據。

承辦檢察官蔡佩玲:「有時候在想如果當天覺得,這情資不具體,這案子照規定也就簽結掉,那或許後來就沒有這個新的情資進來,也沒有上線,沒有上線就永遠找不到小朋友。」

回想這起案件,巧合之處實在太多,冥冥中好像真有注定,案件會找人。(民視新聞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