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車撞死道班工 司機員無罪

去年七月台鐵列車在台中龍井站撞死兩名道班工,被依業務過失致死罪起訴的蕭姓司機員今天被判無罪,全案可上訴。 台鐵龍井道班技術領班黃閔星與道班工何諸聰,去年七月七日在龍井車站南側上軌道進行巡查、整修,遭一列自強號迎面撞上,兩人當場身亡。 法官審理時認為,司機駕駛列車,並非瞭望路線上障礙,而是必須注視號誌運轉列車,即使蕭姓司機員未即時依規定鳴笛,也難認應對被害人死亡結果負業務過失致死罪責,因此判處蕭姓司機員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