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大法官再任司法院長 無違憲之虞

總統府發言人黃重諺31日晚間表示,海基會董事長職務,將由前外交部長田弘茂博士接任。田弘茂現為國策研究院文教基金會董事長,曾擔任國策顧問、外交部長及駐英國代表。

總統蔡英文將在8月底提出正副司法院長和5位大法官人選,外傳蔡英文已經拍板台大法律系教授許宗力擔任司法院長,同時也是當然大法官,但是許宗力過去已經擔任過大法官,各界質疑任命許宗力將可能違憲。總統府26日回應,提出5點說明,認為此舉並不違憲。

總統府發言人黃重諺指出,第一,憲法限制「連任」,因此「任滿後再度提名」、或「原任期未滿即離職但於原任期屆滿時再次提名」有違憲之虞。

第二,但憲法並未明文限制「再任」,法律上再任與連任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概念,如果當初修憲時有意禁止大法官再任,必定會明文規定。

第三,有論者以德國的相關規範來推論台灣大法官不得連再任,事實上德國聯邦憲法法院法的規定為「法官不得連任,亦不得再被選任」,是明文規定不得再任,與本國憲法狀況完全不同。

第四,依據當年參與修憲的前國代彭錦鵬教授的說法,當年修憲時的原意就沒有禁止再任。

第五,憲法禁止「連任」之理由,是避免產生誘因,讓大法官有討好「現任」執政者、影響審判獨立的問題。但若大法官卸任多年而再獲新任總統提名,則無此疑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