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駐瑞士代表出書涉洩密 高院判無罪

(中央社記者游凱翔台北29日電)前駐瑞士代表王世榕民國98年出書涉洩露國家機密,一審遭判1年半、緩刑2年。經上訴,高等法院今天改判無罪,全案可上訴。

王世榕於91年至97年擔任駐瑞士代表,卸任後回台於98年出版「直言-駐瑞士六年實錄」,引用多份電報內容,外交部認為書中揭露的電報內容屬於機密,且不符解密條件,於是檢舉函送法辦。

一審法官認為,王世榕身居要職應了解台灣外交困境,更應保密外交事項,卻引用電報內容出版書籍。但考量王世榕雖然判斷失當,但出書立意良善,輕判1年6個月有期徒刑、緩刑2年。

案件上訴二審,高等法院認為王世榕書內的內容並非機密,並沒有影響國家安全、外交利益,因此今天改判無罪。1040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