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業家簽證新登場 盼活絡經濟動能

中華民國全新的簽證類別「創業家簽證」將於31日開始受理外國人士的申請,外交部發言人王珮玲今天(28日)受訪表示,此舉將提供更便利的居留條件,以加速引進國外人士及團隊來台創業,進一步活絡台灣的創業活動及經濟成長動能。 為了提高國外創業家來台創業的誘因,政府規劃開辦「創業家簽證」制度。外交部28日宣布從7月31日開始受理外國人士以來台「創新創業」事由申請「創業家簽證」。 外交部發言人王珮玲表示,境外的創業家可向各駐外館處遞件、領件,境內則可透過外交部及其中部、南部、東部、雲嘉南等4個辦事處申辦。她說:『(原音)創業家簽證是一個新的簽證類別,適用對象現階段是開放外國人士及港、澳創業家來申請,還沒有包括大陸地區人士。創業家簽證申請人可以個人或團隊方式來提出申請。』 王珮玲指出,外交部及駐外各館處收件後,將轉送經濟部投審會審查,並依據審查結果以及「外國護照簽證條例」決定簽證的准駁。 外交部表示,申請人取得創業家簽證後,應於入境15日內向移民署申請「外僑居留證」,首次申請居留期間最長1年,屆滿前可持營運實績再申請延長居留期間2年。「創業家簽證」試辦2年,每年以核發2,000名為原則,期滿後,由政府相關部會共同審視辦理情形,以調整每年的核發名額。 至於港、澳地區創業家的審查方式、申請條件、居留期間及延長居留條件、相關配套等規劃,與外國創業家相同,不過,必須由申請人向陸委會駐港澳辦事機構或內政部移民署遞、領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