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薪四法卡卡 立院明只三讀公司法

加薪四法卡卡 立院明只三讀公司法

「加薪四法」在上次立法院會中闖關失敗,立法院長王金平今天(23號)召集朝野協商後,確定在24號的院會中,將針對已經達成共識的《公司法》,進行二、三讀完成修法,其他三法因為大家意見不同,會在下個星期三繼續協商。(陳俊華報導)

立法院長王金平二十三號下午針對「加薪四法」中,已經初審通過的《公司法》、《工廠法》以及《勞動基準法》召集朝野協商。但協商後只對《公司法》達成共識,在二十四號的院會中,將變更議程改列為討論事項第二案,率先三讀通過。

王金平:『《公司法》已經達成共識,做了若干的修正,其他三法大家意見還相當的不同,所以我們要請大家回去多研究以後,下星期三繼續來協商。明天《公司法》要先進行二、三讀。』

之前初審通過的《公司法》條文中規定,公司應於章程內訂明以當年度獲利狀況之定額或比率,分派員工酬勞。酬勞「以發行新股或現金為之」,但協商過後改為「以股票或現金為之」,不再限制於新股,讓公司能夠更有彈性。

至於《工廠法》和《勞基法》修法草案,因協商過程中意見分歧,下個星期三將再由王金平召集協商,在二十四號的院會中無法三讀。

(圖:陳俊華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