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薪四法強制分紅 立委轟無實質意義

加薪四法強制分紅 立委轟無實質意義

「加薪四法」當中,勞動基準法29條的罰則 已經一讀,25日立法院審議公司法和工廠法 ,希望針對企業分紅比例要怎麼分配,進行 討論。不過立委對於「加薪四法」能夠達到 的效益存疑,認為這樣的法令,宣示效果大 於實質意義。 立委(民)林岱樺:「當然加薪!誰不想加薪 ?你們沒有行政院版本,你不從短、中、長 期去思考,你的配套,我看不到你的中長期 (規劃)。」 立法院的經濟委員會,還沒審查公司法、工 廠法的修正案,經濟部長就被K得滿頭包! 立委(民)陳明文:「我如果賺了10億,我象 徵性,我給他們1個人10元、100元可不可以 ?可以啊!沒有違法啊!我可以啊!這個是 宣示性的啦!」 認為「加薪四法」,根本沒有實質效益,還 可能導致工廠縮減規模、甚至外移,因為公 司法要增訂「員工酬勞」條款。但是企業賺 錢該怎麼分紅?比例要多少?不賺錢又該怎 麼辦?經濟部面對一連串的問題,卻沒有辦 法回答。 經濟部長鄧振中:「我們贊成應該要有,章 程裡面要有條款,但是比例呢,應該由公司 自己去做決定。」 立委(民)陳明文:「現在我們要所謂的「加 薪四法」,又把這條公司法提出來,事實上 也不需要再修這個法。」 攸關勞工權益和公司發展的「加薪四法」, 才進入初審,就狀況連連,這個會期能不能 得到合理的答案?修法過程,困難重重!經 濟部恐怕得有更多準備,才能給各界滿意的 交代!(民視新聞宋宜芳、呂炯緯台北報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