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開發中國家抗暖化 後續資金不明

(路透巴黎30日電) 已開發國家2009年承諾要在2020年以前自政府與民間每年募集1000億美元,協助開發中國家抑制溫室氣體排放,但2020年以後要如何募得資金仍然不明。

130多個開發中國家希望2020年以後能有更多資金,但美國、歐洲聯盟與其他富國則不願保證更高數字。

如何計算資金也充滿不確定,開發中國家也質疑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指稱2014年氣候資金達620億美元的估算。

另外,開發中國家想要一個長期機制,協助它們因應諸如颱風或不斷升高海平面等災害帶來的損失與損害。

各國政府2013年同意設立損失與損害機制,但還未有任何實質作為,且預定於2016年重新檢視。法國的照會指出,許多國家想把它納入巴黎協議中。

美國與許多其他富國十分謹慎,它們表示不會簽署隱含「賠償」或「責任」的任何文本,擔憂這將讓它們面臨與溫室氣體排放有關的眾多索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