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6/1起試行公車拍違停 取締公車站區違規停車

北市6/1起試行公車拍違停 取締公車站區違規停車

北市交通局已經與公車業者、警察局協商,從明天(1號)開始,北市府將定期調閱公車的行車紀錄器,如果行車紀錄器拍到有車輛違規停車,停在公車停靠站區,警方將開單告發,公車業者舉報的停靠區違停熱點及影像數量,也將列入公車評鑑項目。(林麗玉報導)

台北市交通局公運處業務稽查科長朱宸佐表示,少度民眾因圖一時方便,會將車輛停放在公車停靠站區,導致公車無法緊鄰站區路緣停靠,造成輪椅乘客無法上下車,嚴重影響乘客上、下車安全,為了改善公車站區違停情形,交通局已經發函公車業者,將利用市區客運業者的行車影像紀錄,協助警方取締公車站區違停。北市公運處表示,車輛停放在公車停靠區,已經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5條或56條規定,依規可處300至600元或600至1200元罰鍰,如果乘客上下車時,發生事故,也可能須負連帶責任。公運處表示,北市府今年4月,已經與北市所有公車業者與警察局,共同研商利用公車行車影像舉發公車站區違停,會中要求公車業者每月定期提供易遭違停公車站點,交由警方現場加強取締,並鼓勵公車業者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1條規定,提供影像協助警方取締公

車站違停,預計6月開始試行,後續會視試行情形檢討,保障乘客乘車權益。(照片為檔案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