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產業局攜手大同公司 合作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

工商時報【黃台中】 響應政府新能源政策,將市有公地屋頂閒置空間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臺北市政府產業局昨(30)日和大同公司雙方舉行簽約儀式,由大同公司承攬北區太陽能板建置,加速完成市長柯文哲「積極發展公共空間再生能源設施」、「打造先進節能城市」的施政目標。 新政府上台訂出2025年前達成非核家園的目標,並將太陽光電裝置容量由8.7GW提升至20GW,鋪設的太陽能板面積約等於臺北市總面積的75%。副市長林欽榮指出,產業局今年6月訂定「臺北市市有公用房地提供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使用辦法」,讓全市的中央機關廳舍或學校屋頂的閒置空間,可自行或由產業局代為公開招標,提供民間太陽光電業者設置太陽能板,廠商依百分比繳納售電回饋金,市府不但零出資,還能有效利用閒置空間、促進產業發展,減少碳排放,協助新政府解決缺電問題,達到再生能源使用目標。 產業局長林崇傑指出,產業局透過評選、議價作業程序後,北市北區太陽能板的建置由大同公司得標,預計於臺北市機關學校屋頂設置約4MW(即4,000瓩)太陽光電發電設備,由大同公司將售電所得的10.7%回饋給北市府,預估每年可為臺北市市庫增加約新臺幣200萬元的歲收。 林崇傑指出,透過業者在全市市有公地屋頂閒置空間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20年發電量預計可達7,300萬度,減碳量38,540萬公噸,約等於100座大安森林公園的碳吸受量,在此期間,北市府也可收取4191萬元回饋金,以每千瓦7萬元建置成本估算,可帶動北市2億8千萬以上的產值。 為加速北市太陽光電設置成效,北市府進行跨局處動員,由產業局辦理市有房地屋頂閒置空間公開招標,提供民間太陽光電業者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首次針對在市有房舍屋頂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辦理招商投資,並將臺北市分南北兩區域進行招標。 號召符合資格之廠商加入市有房地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的推動陣容,參與南區招標案,產業局今年11月15日辦理公開招標作業,業者可在截止投標期限內(105年12月14日上午10時)至臺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網站下載相關招標文件(goo.gl/CwjtaJ)參與投標,讓臺北市朝向使用潔淨能源,宜居城市的願景前進。 臺北市因自然環境及氣候等因素,發展再生能源項目受限,產業局邀請專家學者評估後認為太陽能發電屬可行方式,在前階段推廣著重於具有環保節能及教育示範等效益。截至今年10月底,共有25個機關,43所學校設置太陽光電,合計設置併聯型太陽光電發電系統83處,設置容量約2,150瓩,預估年發電量約196萬度,減碳量約1,035公噸。 「市府將回饋金收入用於推廣綠能活動,為民間、產業、官方創造三贏。」林崇傑指出,招標案的優點為設備之設置、維護及出資全由得標廠商負擔,市府不但零出資,還可從廠商之售電收入中獲得回饋金,達到減少碳排放,促進太陽光電產業發展,解決廠商無場地可設置太陽光電設備的目的。 (臺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