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食材登錄將有罰則 不登錄罰3-10萬元

北市食材登錄將有罰則 不登錄罰3-10萬元

台北市市政會議今天(26號)通過「北市食品安全自治條例」,未來北市食材登錄平台將有法源、罰則,衛生局藥物食品管理處長王明理表示,未來自治條例上路後,北市連鎖賣場、連鎖飲冰品、學校營養午餐等,經公告的食品業者,都應該照實登錄食材來源及檢驗報告,違者可罰3萬到10萬元不等罰鍰,可按次累罰。(林麗玉報導)

台北市市政會議26號通過「北市食品安全自治條例」,食安自治條例一共有5章、20條,內容涵蓋「安心外食」、「市民參與」及「資訊透明」三大面向,而北市食安自治條例也給予「北市食材登錄平台」法源依據,衛生局藥物食品管理處長王明理,過去食材登錄平台屬於自願性參加登錄,不過未來自治條例上路後,有了法源基礎,包含北市連鎖賣場、連鎖飲冰品商家、學校午餐等,經過衛生局公告類別或規模的食品業者,都應該照實登錄食材來源與檢驗報告,違規者,可罰3萬到10萬元不等罰鍰,且可按次累罰。

另外北市食安自治條例也明確規範業者,如果接獲食品不安全訊息後,必須在24小時內,完成自主通報,48小時內完成產品下架,另外網路平臺業者,也要配合同步網路公告,並自行下架、移除拍賣網頁。至於零售市場及攤販臨時集中場也要納入管制,自治條例規範活動主辦者必須在設攤前報備,衛生局也會派員於設攤期間稽查。而這個北市食安自治條例,還要送臺北市議會審查,議會三讀通過後,就會公告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