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桶油漆廢棄液亂丟 換來一年一月徒刑

十六桶油漆廢棄液亂丟 換來一年一月徒刑

一名經營資源回收業的呂姓男子,被控將十六桶的油漆廢棄液,運到新竹縣尖石鄉煤源部落棄置,由於氣味濃烈,造成附近民眾聞到後身體不適,警方接獲報案展開追查,才查出呂姓男子的不法行為。法官請環保署檢測,廢棄液屬有毒物質,法官審理後,依廢棄物清理法重判呂姓男子一年一個月的徒刑。(彭清仁報導)

判決書中指出,被告呂姓男子去年四月間和三名朋友,前往新竹縣橫山鄉一家已關閉的工廠,搬運十六桶的油漆廢棄液,運送到尖石鄉的煤源部落放置,並聲稱暫時放置兩三天。而附近民眾聞到廢棄液的氣味後,身體出現不適,紛紛向里長反映,並向警方報案。

警方受理後追查到呂姓資源回收業者涉嫌重大,偵訊後將呂姓男子依法移送。法官審理時,委請環保署檢測,發現十六桶廢棄液當中,其中十五桶的閃火點低於標準值,屬有害事業廢棄物。專家也指出,如果閃火點過低,一旦長期曝曬,又遇到火星助燃,有可能隨時起火。尖石煤源部落居民也指稱,廢棄液聞久會有頭暈的症狀,也有居民供稱聞了出現噁心嘔吐的情形。全案新竹地院審理終結,法官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重判呂姓男子一年一個月的徒刑。警方獲悉後表示,十六桶廢棄液換來一年一個月徒刑,相信對亂倒廢棄物的不法業者會有遏阻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