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光:依櫃買中心指示補正本公司103年度股東會年報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50款

1.接獲本中心函請補正日:104/07/28

2.函請補正期限:104/07/29

3.補正內容:更正本公司103年度年報

第16頁、第67-68頁、第69~70頁及第138頁內容。

4.因應措施:補正後重新上傳股東會後修訂本至公開資訊觀測站。

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