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相關決定 中華民國都要參與

針對南海主權,外交部今天(29日)重申,中華民國對於南沙群島、西沙群島、中沙群島、東沙群島及其周遭水域享有一切應有權益,任何國家無論以任何理由或方式予以主張或佔據,一概不予承認。外交部強調,基於「南海和平倡議」,中華民國政府願與所有相關當事方共同合作,促進南海地區的和平與穩定並保護開發南海資源,但是任何相關決定,都應該要有中華民國政府的參與。 國安會副祕書長高振群日前在外交部表示,台海與東海都已朝向和平及合作之海的目標邁進,但南海的緊張情勢卻有升高趨勢。外交部發言人王珮玲29日受訪時則重申「南海和平倡議」的立場,強調中華民國願與相關各方一起促進南海地區的和平穩定。 王珮玲說:『(原音)基於南海和平倡議,中華民國政府願意秉持主權在我、擱置爭議、和平互惠、共同開發的基本原則,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跟所有相關當事方共同合作,促進南海地區的和平與穩定,同時也共同來保護及開發南海資源,所以任何相關的決定都應該要有中華民國政府的參與。』 菲律賓向海牙法院提出的南海仲裁案本月中結束辯論程序,中國大陸已表態絕不接受這種單方面提出的仲裁案,近日更在南海舉行軍事演習;29日在天津舉行的東協資深官員會議(第九次高官會)主題,則是討論「南海各方行為宣言」如何落實的問題。 面對各方動作頻頻,馬英九總統在5月26日正式提出「南海和平倡議」,6月下旬視察外交部時進一步提到自己任內不排除前往太平島;媒體圈之前傳出8月將成行,但一般認為的時間點應是太平島新建碼頭10月完工,或者是1946年12月12日中華民國海軍接收太平島69週年的那一天訪視太平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