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菲律賓漲移工薪資 勞動部要求暫緩

印尼及菲律賓政府片面自2015年7月1日起調整家事勞工薪資至新台幣1萬7,500元。為了維護我國雇主權益,勞動部已正式發函印尼及菲律賓駐台代表處,要求薪資調整應由兩國政府討論取得共識,並要求暫緩實施。勞動力發展署本週也將與印尼及菲律賓進行溝通協調。 印尼駐台代表處自2015年7月1日起要求雇主申請驗證勞動契約的薪資若低於新台幣1萬7,500元,就退件不予驗證。另菲律賓駐台代表處,則以約談雇主或延長文件驗證時間,促使雇主調整家事勞工薪資。 勞動部長陳雄文6日出席勞退新制10周年記者會時表示,家事外勞已逾10年未調薪,要求加薪也算合理,但仍需尋求台灣雇主的共識。他說:『(原音)家庭看護工薪資現在是1萬5,840元,已經有十幾年沒有調漲,印尼提出這要求我們也認為不是不合理,但我們還是要考慮到國內這些雇主的權益,所以我們正在全面調查,了解雇主的負擔跟反應,等資料出來後,我們再跟印尼方談判,希望能儘快達到共識。』 勞動部表示,家事外勞薪資調整將影響我國20多萬名雇主權益,且將對經濟弱勢雇主增加僱用負擔,需充分與社會大眾討論及協調溝通、完成政策評估後,並由兩國勞動部討論取得共識後才能實施,因此,勞動部本週將與印尼及菲律賓進行溝通協調,並要求暫緩實施。 勞動力發展署也表示,目前外籍家庭看護工因工作性質而與雇主同住,工資多以每月新台幣1萬5,840元訂約,並由雇主提供膳宿,考量目前國內物價水準與膳宿費用成本,目前外籍家事勞工每月工資,如併計雇主提供膳宿費用,已與基本工資差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