卸任官員任公營事業 恐成門神

卸任官員任公營事業 恐成門神

公務員服務法,有灰色地帶,法條規定離職後3年,不能擔任相關營利單位的董監事,不過很多財政部、金管會卸任官員,去擔任公股銀行的董事長,不算離職,沒有違反規定,立委李俊俋列出35人,認為他們過去監督角色,現在卻有門神疑慮,要求銓敘部和金管會講清楚。

斗大標題,寫著旋轉門變巧門,民進黨立委李俊俋,揭露旋轉門條款的灰色地帶,公務員服務法規定,離職後3年內,不能擔任和職務相關的營利事業董監事等職務,但如果是轉任公營事業人員,就不算離職,因此金管會、財政部官員離職後,轉任公股金融機構的人一籮筐,多達35人。

立委(民)李俊俋:「金管會跟財政部非常多的卸任官員,都在離職以後就跑到,過去他們所監督的銀行,擔任董事或擔任董事長,那這樣會不會造成他們在查案子,處理事情會投鼠忌器,會擔心以後的衣食父母,變成自己查察的對象。」

曾作為監督銀行的角色,卸下職務卻當銀行董事長,李俊俋認為有門神疑慮,更點名2位金管會前副主委,李紀珠和吳當傑,李紀珠離職後,先擔任中華郵政董事長5個月,再到台銀當董事長3年,再轉任民營金控董座,吳當傑則在卸任後,到公股的土銀當了1年董事長,現在轉任華南金控董事長,兩人分別在公股董座的位置上,領了約700百萬和200萬薪水。

立委(民)李俊俋:「李紀珠也是金管會副主委,她下臺以後他先到中華郵政,過水一下擔任董事長,然後就接台灣金控董事長,吳當傑下來先到土地銀行,用公股代表的方式,擔任土地銀行的董事長,讓這個公務員的旋轉門變成一個巧門,那我們不排除用修法,我也會對銓敘部,我過去服務過的單位會有動作。」

李俊俋要求金管會說明,銓敘部解釋,也要研擬修法,不讓門神現象,繼續發生。(民視新聞顏辰州、楊柏玨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