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人妻哭癱 男趁機襲胸 判10月

中國時報【蕭博文╱台北報導】 朋友妻不可戲!桃園縣楊姓男子受友人之託,到友人住處關心友人妻子,卻趁友人妻子剛與丈夫吵架心情低落、哭到無力臥床休息時,將手伸進友人妻子衣服中摸胸;被害女子擔心與楊撕破臉只好裝睡,豈料楊食髓知味對著被害女子胸部又摸又捏;最高法院依乘機猥褻罪,判處楊10月徒刑,全案定讞。 判決指出,楊姓男子的友人去年2月間與妻子大吵一架,跑到楊家借住,卻又放心不下妻子,遂請楊到住處探望,未料竟是引狼入室。友人妻子不疑有他,並表達希望丈夫早點回家,隨後跑回房間繼續哭泣,楊男進入房間,友人妻子體力不支側躺床上休息;豈料,楊誤以為友人妻子入睡,一手伸進撫摸胸部。 友人妻子大驚失色,雖感憤怒卻又擔心撕破臉,只好繼續裝睡,楊竟變本加厲二度將手伸進上衣內,她忍無可忍推開鹹豬手,楊則因事跡敗露連忙離開。 她不甘受辱,前往楊家興師問罪,當著丈夫與多名友人面前說出「我差點被他強暴!」並由丈夫陪同報警。 楊男矢口否認,但在接受調查局測謊被問及「有無摸被害人胸部」時出現說謊反應;桃園地院考量被害女子及其丈夫與楊感情甚篤,被害女子甚至冒著被指指點點的風險當著眾人面前自爆遭侵害,認為被害女子無構陷動機、指述可採,判處楊10月徒刑;楊不服上訴,遭最高法院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