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欠錢不還 男2度丟汽油彈被判刑2年

(中央社記者王揚宇台北18日電)陳姓男子不滿廖姓友人欠錢不還,2度到廖家中丟汽油彈,燒毀其大門門柱等物。最高法院維持台中高分院見解,依放火燒毀現有人所在之建築物罪,判處陳男有期徒刑2年定讞。

判決書指出,經濟狀況不佳的陳男,不滿多次向廖男催討債務未果,前年9月某日凌晨,開車到廖的家門口丟自製汽油彈,旋即離去,所幸火勢隨即被人撲滅,未造成人員傷亡;陳男在同日凌晨3時許,二度到廖男家中丟汽油彈,火勢被廖家人撲滅。

法院開庭審理時,陳男承認犯行,並與被害人達成和解、深表悔悟;合議庭審酌相關事證後,認為陳男值得同情也有悔意等,給予減刑,但未判緩刑。106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