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一:台一召開104年股東常會日期及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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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第17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03/02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4/05/27

3.股東會召開地點:桃園市觀音區富源里3鄰新富路606號

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本公司103年度營業報告。

2、本公司103年度監察人查核報告書。

3、本公司及子公司103年度背書保證餘額及資金貸與他人情形。

4、訂定本公司『董事、監察人及經理人道德行為準則』報告。

5、其他報告事項。

(二)承認事項

1、本公司103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本公司103年度虧損撥補案。

(三)討論事項

1、討論本公司擬以私募方式增資發行普通股案。

2、討論修訂本公司『章程』部份條文案。

3、討論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部份條文案。

4、討論修訂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部份條文案。

5、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4/03/29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4/05/27

7.其他應敘明事項:1.有關股利分配或有其他議案內容,於下次董事會決議後再行

公告。

2.另依據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仟股之股東,其股東

常會之召集通知得於開會30日前以公告方式為之

(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mops.tse.com.tw/),不另寄發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

3.本次股東常會停止過戶期間為104年3月29日至5月27日止,因最後過戶日為

104年3月28日適逢假日,故現場過戶於民國104年3月27日17時截止;掛號郵寄者

以民國104年3月28日郵戳日期為憑。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

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將依其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

4.受理股東提案作業流程:本公司將於104年3月09起至104年3月18日止受理本次股

東常會股東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請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務請於104年3

月18日下午四時前送達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

,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台一國際股份

有限公司股務部【地址:台北市松山區民生東路三段129號10樓】。

股東下列情事之一,股東所提議案,董事會得不列為議案:

1. 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

2. 提案股東於公司於停止股票過戶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者。

3. 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