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一:台一召開104年股東常會日期及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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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第17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03/02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4/05/27
3.股東會召開地點:桃園市觀音區富源里3鄰新富路606號
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本公司103年度營業報告。
2、本公司103年度監察人查核報告書。
3、本公司及子公司103年度背書保證餘額及資金貸與他人情形。
4、訂定本公司『董事、監察人及經理人道德行為準則』報告。
5、其他報告事項。
(二)承認事項
1、本公司103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本公司103年度虧損撥補案。
(三)討論事項
1、討論本公司擬以私募方式增資發行普通股案。
2、討論修訂本公司『章程』部份條文案。
3、討論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部份條文案。
4、討論修訂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部份條文案。
5、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4/03/29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4/05/27
7.其他應敘明事項:1.有關股利分配或有其他議案內容,於下次董事會決議後再行
公告。
2.另依據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仟股之股東,其股東
常會之召集通知得於開會30日前以公告方式為之
(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mops.tse.com.tw/),不另寄發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
3.本次股東常會停止過戶期間為104年3月29日至5月27日止,因最後過戶日為
104年3月28日適逢假日,故現場過戶於民國104年3月27日17時截止;掛號郵寄者
以民國104年3月28日郵戳日期為憑。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
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將依其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
4.受理股東提案作業流程:本公司將於104年3月09起至104年3月18日止受理本次股
東常會股東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請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務請於104年3
月18日下午四時前送達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
,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台一國際股份
有限公司股務部【地址:台北市松山區民生東路三段129號10樓】。
股東下列情事之一,股東所提議案,董事會得不列為議案:
1. 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
2. 提案股東於公司於停止股票過戶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者。
3. 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