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捷運工安事件 交通部:應屬工地管理問題

【記者謝政儒台北報導】交通部表示,有關臺中捷運委託臺北市捷運局興建,係考量資源共享並充分運用,由中央促成地方合作推動捷運建設的有效作法,至於本次臺中捷運發生不幸的工安意外,應屬工地作業管理機關層面問題。 交通部指出:民國88年間,交通部承接原臺灣省政府移撥省轄都會區捷運建設計畫推動作業,並指派高鐵局接續執行。於完成臺中捷運烏日文心北屯線計畫規劃報告後,考量地方都會區捷運建設推動需要,及充分運用當時臺北市政府捷運局既有人力資源與經驗,經協調臺中市政府及臺北市政府同意,於97年11月15日簽訂交通部、臺北市政府及臺中市政府「三方協議書」推動後續。此一作法,係考量資源充分運用共享,並促成地方間合作推動捷運計畫。 有關104年4月10日臺中捷運發生重大工安事故,交通部於事故發生時即隨時掌握現場狀況,並於當晚指派高鐵局張副局長趕赴現場瞭解應變處理狀況。對於臺北市政府及臺中市政府即刻採行各項緊急處理及全力進行現場救災搶救,且儘速處理後續復原工作與檢討事故發生原因,交通部業已充分瞭解並予尊重。交通部對於公共工程的推動,將要求所屬應落實工地安全防護作業,並確實依工安法令相關規定及交通維持計畫執行,以確保施工及人員安全無虞。 (自立晚報20150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