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加強取締違停 行車紀錄器檢舉正夯

台北市加強取締違停 行車紀錄器檢舉正夯

開車、騎車上路除了要注意安全,更要注意交通規則,尤其是今(104)年起台北市交通警察大隊加強執法,光是2月份取締違規停車件數,就較去(103)年同期增加8%。再加上檢舉達人越來越多,當心某一天貪圖方便未打方向燈,也可能在數月後收到紅單。 根據統計,台北市交大針對十大違停熱點加強執法,今年2月共取締3,177件,較去年同期取締2,509件、增加668件;另外,全市違規停車總計取締53,207件,也較去年同期取締49,169件、增加4,038件。 台北市交大表示,為求改善違停熱點違規停車問題,特別訂定「執行民眾多次檢舉同一地點違規停車案件執法策進作為」,除編排優勢警力嚴正執法外,也針對違停熱點周邊停車空間供需比例,以及交通工程設施進行分析。 此外,除了違規遭執法單位直接舉發,越來越多車主使用行車紀錄器舉發交通違規。就有車主在今年1月底收到紅單,納悶之餘端詳照片才發現,原來是去年11月變換車道未打方向燈,遭人以行車紀錄器截取畫面檢舉。 檢舉新制自去年8月5日實施,明定檢舉日期從違規行為「3個月」內改到「7日」內,也就是說,民眾須在違規日期7日內檢具相關事證向警方舉報,若逾期檢舉將無法使違規者受罰,而依法警方仍得於3個月內製單告發。 想當檢舉達人也沒那麼簡單,新北市交通裁決處發現民眾檢舉交通違規時,雖附上照片或影像畫面,但常因未註明違規時間與地點,或違規事證不足,而無法開單告發。最常見的例子是檢舉違規停車卻沒拍到紅黃線、檢舉機車未兩段式左轉等動態違規,卻未附連續照片...等。 新北市裁決處處長李忠台指出,民眾檢舉交通違規時,要以警方可以從照片或畫面上,清楚看到違規事實為原則,也提醒用路人應遵守相關道路交通法規,以免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