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松菸文創爭議 經濟部:3樓以上非屬創意生活產業

記者彭夢竺/台北報導

台北松菸文創園區BOT案爭議不斷,由於園區內大多是由餐廳進駐,甚至連台灣大哥大都在裡面設點,不免令社會大眾質疑,到底「文創」在哪?針對一連串爭議,經濟部工業局今(7)日表示,當初評審通過場域是誠品生活松菸店的地上3樓到地下2樓,其他場域如誠品行旅、表演廳等皆非屬創意生活產業評選範圍。

對於台灣大進駐松菸的爭議,吳明機6日出席2015智慧健康國際論壇時表示,數位內容算是文創產業的一部分,像台灣大哥大那麼大的公司,裡面會有很多部門經營不同的業務,不是專營電信服務業,裡面也會有數位內容的部門;不過,吳明機也說,台灣大到底是哪一個部門進駐(指松菸),這是關鍵,還是要看台北市政府自己的認定,畢竟整個接受申請與審核的機制是北市府。

工業局今日也特別說明,為了推動台灣數位內容及創意生活產業發展,是依據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所公告的「文化創意產業內容及範圍」辦理,其中「數位內容產業」定義為「指從事提供將圖像、文字、影像或語音等資料,運用資訊科技加以數位化,並整合運用之技術、產品或服務之行業。」

工業局也提到,目前跨事業經營已屬現行公司活動常態,各公司不僅只從事文化創意產業一種經濟活動,因此在實質認定上仍應由執行單位依據前述規定,對於個案情形深入探討並加以判定。

工業局表示,誠品生活松菸店在102年5月向工業局申請創意生活產業評選之前已進駐台北文創大樓,台北市政府並未來函洽詢,他們是因申請就場域內涵邀請專家委員評定,由於該文創商場為閱讀文化、結合工藝創作及藝術展演、台灣原創品牌的複合經營方式,符合創意生活事業高質美感與深度體驗的定義,因此在102年10月通過評選,但是評審通過場域是誠品生活松菸店的地上3樓到地下2樓,其他場域如誠品行旅、表演廳等皆非屬創意生活產業評選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