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塑不滿六輕須重作環評 李應元:學學台積電

環保署長李應元今(23)日上午在廣播節目《POP搶先爆》接受主持人黃光芹訪問時,對上周台化董事長王文淵在環差案聯席會議上,所說的「不知道環保標準為何」表示,台塑只要針對「健康風險評估」及「實質污染減量」具體說明,環評就會通過,台積電就是最好的例子。

台塑六輕4.6、4.8、4.9期擴廠環差變更案,分別歷經4到6年、合計逾50次的審查會議後,17日在環保署召開的專案小組聯席審查會議中,環委認為3案涉及計劃產能、有害空氣污染物的變更,且有累積或交互影響,台塑卻未提出實質減量及有害化學物質納入健康風險評估,建議環評大會將3案併審,重新環評。王文淵曾對此表示,「擴建案的能耗、用水、汙染量都減少,竟然還要求重做環評,不知道環保標準為何。」

「風險評估避重就輕、未依實際排污量抵減」

李應元在節目上說,會請經濟部轉達給台塑,2個過去環評具體要求的事項。第一項是依環署綜計處彙整六輕3個環差案的健康風險評估,發現「避重就輕」、漏列的毒性化學物質很多,如六輕提出會做健康風險評估的毒性化學物質包括甲醇、氫氯酸等,擴廠變更後的運作量都是0;南亞的DOP廠的馬來酸酐等7種毒化物,變更後雖有增加量,卻未列入健康風險評估,台塑必須要做回應,是否要具體列入健康風險評估。

另一項是台塑必須具體提出排污抵減的實質減量,過去這3個環差案審查多次遲未過關,主因是六輕每次所提報告,都以4期早年通過環評的排污許可量作為減量依據,未達到實質減量。2014年8月環評大會附帶決議:「開發單位所提擴廠污染物增量抵減來源,應以既有運作中工廠實際排放量作為減量基礎。」有具體要求以實際排放量作為抵減基礎,台塑不可再以環評核可量作為參照的抵減。

「能具體說明或改善 環評就會過」

李應元指出,環評審查有95%都通過,環評制度是有建立規範的,只要業者能夠具體說明或改善,環評就會通過,台積電就是最好的例子,台塑應該了解,環評委員要求具體回覆,台塑不可以再用以前自己認知的方式做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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