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論文案 楊泮池未造假

中國時報【楊騰凱╱台北報導】

科技部、教育部昨日召開聯合記者會,公布台大論文造假案審議結果,經過教育部仔細審查,確認台大校長楊泮池未對論文造假,並無違反學術倫理之處。但台大教授郭明良有8篇論文造假,遭處分停權10年、撤銷學術獎並追回214萬元的研究費及獎金。

追回郭214萬經費

去年11月網路「學界同行審論平台」(PubPeer)質疑郭明良研究團隊有數篇論文違反學術倫理。科技部、教育部對此展開調查,詳細審理有疑慮的論文,部分圖檔因難以透過肉眼、學理或經驗法則判定是否有問題,科技部還特別委請工程師以美國太空總署的標準空間觀察演算法進行科學分析與驗證。

結果郭明良有8篇論文被認定造假,在此次爭議中造假數量最多,受到的處分也最重。科技部表示,將對其祭出停權10年的處分,並且追回2005年至2016年間曾經領得的計畫研究主持費154.25萬元。教育部則指出,另會撤銷2008年曾頒發給郭的學術獎,並追回獎金60萬元。

論文掛名榮辱與共

科技部表示,台大口腔生物科學研究所教授張正琪則有4篇論文被認定造假,處分停權8年並追回研究主持費76萬元。違反學術倫理者受停權處分期間,不得再申請科技部的研究計畫。

遭科技部、教育部認定違反學術倫理的論文中,台大校長楊泮池參與合著的論文有4篇,包括Cancer Cell(2006)、Cancer Res(2006)、J.Natl.Cancer(2006)及Cell Death Differ(2013),但教育部認為楊泮池沒有違反學術倫理之處,科技部也未對楊提出懲處。

教育部次長姚立德指出,仔細檢視過楊泮池曾參與的論文,楊在論文中所貢獻的部分確實是沒有違反學術倫理。不過,有些論文當中楊泮池有掛名擔任共同作者,既然掛名就與論文「榮辱與共」,況且楊泮池擔任醫學院院長期間,論文Cancer Cell(2006)出現勘誤,當時他未警覺採取積極作為,以身為學術行政領導者而言,有督導不周之處。

未警覺有督導不周

教育部表示,關於楊泮池的「論文榮辱與共」、「督導不周」等2項責任,以及其他關於違反學術倫理的教師是否解聘或撤銷教師資格,已發出的學位是否撤銷等,依法都交由台大審議處理,教育部將會行文給台大,要求3個月內做出處置。

科技部表示,未來傑出研究獎項不再獨尊論文,會獎勵基礎與應用研究的傑出研究人員,也會進一步訂定共同列名作者的規範,並輔導科研機構建立學研機構的學術倫理自律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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