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新金告彰銀 19日開庭

工商時報【記者呂清郎╱台北報導】 法人投資台新金,最關心還是彰銀經營權案,台新金控財務長林維俊13日在法說會上說明,此案目前進入司法程序,一審將在19日第一次開庭,因此董事會決議不處份持股,以免發生未來如果判決返還經營權,台新手上卻已沒有持股的不合理情況。 林維俊指出,去年底彰銀董事改選,台新未獲董事會過半席次,即失去彰銀經營權,基於為台新金20多萬股東爭取合法的權益,在去年12月9日提出民事告訴,要求恢復台新金對彰銀的經營權及合法權益,本月19日將首次開庭,由於法律訴訟正進行中,台新金不會處份彰銀持股,以確保如果法院判決返還彰銀的經營權,台新金持股仍能占多數。 「萬一要出清持股,可能賣一年也賣不完。」林維俊說,目前台新持有彰銀17.8億股,如果要在公開市場出售,就算台股放寬漲跌幅至10%,可能花一整年的時間都無法出清,並且大量出售持股,勢必造成彰銀股價及市值的莫大損失,「相信這是不為人所樂見」。 台新金去年稅後純益15.65億元,每股稅後純益(EPS)0.08元,主要因一次性認列投資彰銀損失148億元;台新金總經理饒世湛表示,去年台新本業獲利主要來自核心業務持續成長,且呆帳回收符合預期,今年整體業務可望持續成長,放款動能主要來自房屋加值型房貸、個人信貸及中小企業放款,另財富款理業務將持續帶動手續費收入成長。 台新金主要獲利來源的子公司台新銀行,去年淨利息收入159億元、年成長10.4%,淨利差1.52%,放款年成長近14.4%,淨手續費收入84億元、年成長12.1%,且逾放比0.14%,覆蓋率977.5%,資產品質穩健提供獲利績效成長動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