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之星:台灣之星公司更名全面換發股票

鉅亨網新聞中心

一、本公司業經103年8月18日股東臨時會決議更名,公司名稱由「威寶電信股份有限公司」更名為「台灣之星電信股份有限公司」,業經經濟部民國104年3月31日經授商字第1030123460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依法變更本公司已發行股票進行全面換發股票。

二、本次應換發普通股股票:

(1)以台灣之星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原:威寶電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發行普通股貳拾億股,換發台灣之星移動電信股份有限公司之普通股全部股權。

(2)本次應換發普通股股票為2,00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計新台幣20,000,000,000元整。

三、本次換股比率及權利義務:舊股票壹股換發新股票壹股。更名換發之新股票權利義務與舊股票相同。

四、本次換發股票作業日程:

新股票開始換發日期:自民國104年4月28日起受理。

五、換發股票之程式及手續:

(1)本次換發之新股票一律採用實體發行。

(2)全面換發新股之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原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3)股票簽證機構:兆豐國際商業銀行信託部。

(4)股票過戶機構:凱基證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2號5樓,電話:(02-2389-2999)。

(5)本次全面換發新股訂於104年4月28日(星期二)開始發放,茲將領取方式說明如下:

敬請各股東憑寄發之「換發有價證券通知函」,蓋妥原留印鑑,駕臨或郵寄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二號五樓(電話(02)2389-2999)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辦理時間:週一至週五9:00至17:00)。

六、除發函與股東外,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