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亂象》油水不撈很難嗎?一個企業主感嘆:找合作廠商只求「人品好」就夠了

作者 ● 周偉航/商周網站專欄作家

日前和某位企業主溝通「合作廠商」的基本條件,談到最後,業主感嘆的說:「找人品好的,就夠了。其他不要求了。」這是因為現在「以錢賺錢」的人太多,認真把本業做到好的,實在不多見。而在業主設定的專業領域裡,一時之間還真想不出符合此標準的合作對象。那間視野開放的會議室,居然也讓人有楚囚相對之感。


之所以會有這困境,還是在於不少業者什麼錢都賺,不是自己該賺的,也拼命賺,最後本末倒置,迷失方向,也讓合作者卻步。就算是小學生,也知道不是自己的東西就不應該拿,拿了就算是「偷」。成人應該更清楚這道理,但拿起來比小朋友還不講道理者,卻又比比皆是。這到底是哪邊出了問題呢?

很多人認為「廉」是公務員的事,普通人不受這種道德規約的限制,「能撈就撈」,但這是種誤解。就算是法律面,拿不該拿的錢,若為官,就是貪污、圖利,若經商,就是詐欺、背信了,這還是我們社會能管,也該管的層次。

就道德面來看,取不應得之財,會違反正義原則(公平分配)。但問題在於,什麼是「應得」之財呢?政治哲學家與倫理學家有過很多爭論,但我們不妨跳出理論的層次,來看看現實的人生。

先來看政治圈。現在公務體系人員的意識形態比較多元,難以建構一致的「犯罪」組織,外面又抓得緊,大方收錢的狀況比二十年前少得多。因此若非膽子極大,或是蠢到某種程度,不然有問題的錢,通常是轉個好幾圈,以多種形式提供「不同形式的幫助」。

因為真實運作狀況是各方人物的絕對機密,所以就算我們在圈內混得再久,往往也是止於傳言階段,不會比市井小民瞭解更多。但說到「拿不是自己該拿的錢」而陣亡者,例子倒是不少。

若聽聞有人突然從圈內消失,一問之下,答案往往都是「在帳目上處理有一點問題」,這就是拿了不該拿的錢。偽稱老闆之意,在外面收錢的人很多,因此若把問題全怪在檯面的政客身上,也不見得公平。

但無論如何,再怎麼黑暗的工作環境(像是黑道、販毒組織),也有一套「應拿的錢」的區辨方式。這套規則往往是事前約定,因此利益各方會存在某種「信守承諾」的關係。

但「廉」這個德行,又不只是信守某種「分錢」的約定。我們可以想像一個有問題的業務體系,他們內部有種分配貪污賄款的機制,就算他們信守約定分了這些髒錢,也不代表他們的行為是正確的。

外在分配原則(程序正義)也會影響到「廉」這個德行的實際運用,因此從外界標準看來是有問題的錢,你就不應該取。

「但如果不拿的話,可能會破壞皇城內的和氣。」

我們在前面的文章也才提到,這種皇城內的和氣不是真和氣,只是壓著問題不解決,遲早會業力爆發的。碰到這種病態的系統,你要麼就是快繞跑,要麼就是擺明不配合,或者是「勇」於檢舉。這麼多條路給你走,你卻不選擇,認為自己「非收不可」,最後和「歷史共業」一起爆炸,怪得了誰呢?(延伸閱讀:「忍一下就好,不要傷害辦公室的和氣」人渣文本:「有病的和諧」讓惡人更囂張

結構性的不正義並非個人脫罪的適當理由,當然,個人要直接對抗結構也頗為困難,要解決結構的不正義,是政治層面的責任。但你總是有其他選擇,只是你在內心就先棄守而已。

就算是在金權政治的最核心,我也知道有人從不取不義之財,也一路爬往為官生涯的頂峰。怎麼找到出路,需要幾分睿智,但自身如果不展現出某種堅持,他人就會認為有壓迫你放棄原則的機會。

回到現實生活層面,判斷「應不應取」有一個簡便的原則,那就是「這利益是否有潛在的受害者」。正常的生意是買賣雙方各取其利,無人受害。但有問題的錢,總是能找到潛在的受害者。官員貪污,百姓受害,為商取不義之財,則會有信任此類商品的消費者受害。

這道理一想即知,在你工作的領域內要如何運用,也不難參透。但人往往一看到錢,就會連這最基本的道理都忘了。標準如此簡明,如何時時不忘,或許才是最需要努力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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