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大共用核心網路 NCC罰300萬

(中央社記者王靖怡台北13日電)NCC今天說,台灣大哥大合併東信電訊和泛亞電信設備共用核心網路,未依法呈報,且經3次開罰未改善,裁處罰鍰新台幣300萬元。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下午舉行記者會表示,台灣大哥大股份有限公司DCS1800全區系統及GSM900中區(原東信電訊)與南區(原泛亞電信)系統核心網路,經台灣大合併設備共用,未依規定在系統增設或變更時向NCC呈報。

NCC說,經3次裁處罰鍰,並要求台灣大限期改善,至今仍沒完成改善,NCC決議依電信法規定,處罰鍰300萬元,並應自處分書送達次日起,兩週內提出改善計畫,兩個月內完成改善。

NCC表示,如果台灣大兩週內未提出改善計畫,或兩個月仍未完成改善,依電信法可連續處罰到改善為止,或廢止其特許執照。

至於從民國102年第1次裁罰,台灣大未完成改善,NCC說,已縮短改善期限,如果台灣大兩週內沒提出改善計畫,兩週後就會罰;提出改善計畫但兩個月沒完成,NCC還會再罰。1040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