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東洋:公告子公司旭東海普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處分轉投資公司股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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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第20款

1.事實發生日:自民國104/7/16至民國104/7/16

2.本次新增(減少)投資方式:

子公司旭東海普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處分台灣東洋國際股份有限公司40%股權(台灣東洋

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持有上海旭東海普藥業有限公司55%股權,即間接處分上海旭東海普

藥業有限公司22%股權)。

3.交易單位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110,616股;每股人民幣1,139.076元;交易總金額人民幣126,000仟元

4.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公司名稱:

上海旭東海普藥業有限公司

5.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收資本額:

美金9,479仟元

6.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本次擬新增資本額:

不適用

7.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主要營業項目:

生產銷售中西藥製劑

8.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會計師意見型態:

無保留意見

9.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淨值:

103年度淨值人民幣274,425仟元

10.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損益金額:

103年度稅後純益人民幣32,680仟元

11.迄目前為止,對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際投資金額:

新台幣121,599仟元

12.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13.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

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14.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

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15.處分利益(或損失):

預計處分利益約新台幣45,590仟元

16.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依雙方合約辦理

17.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依公司淨值及參考市場價格經董事會決議授權董事長洽談

18.經紀人:

不適用

19.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

對大陸轉投資事業重新布局

20.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21.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2.董事會通過日期:

不適用

23.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

24.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

新台幣 1,462,586仟元

25.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

實收資本額之比率:

58.82%

26.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

總資產之比率:

19.73%

27.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率:

34.04%

28.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

新台幣 1,201,410仟元

29.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

48.32%

30.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

16.20%

31.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率:

27.96%

32.最近三年度認列投資大陸損益金額:

101年度 認列投資利益新台幣73,050仟元

102年度 認列投資損失新台幣107,469仟元

103年度 認列投資損失新台幣78,157仟元

33.最近三年度獲利匯回金額:

0元

34.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或不適用

35.其他敘明事項:

人民幣兌台幣匯率 1:4.9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