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民政府車牌遭拆 告警搶奪不起訴

中國時報【甘嘉雯╱桃園報導】 楊梅分局3名員警今年4月在楊梅區中山路巡邏,看見陳姓男子駕駛豐田自小客車,車牌懸掛依國際戰爭法的美國軍政府(USMG)委託台灣民政府(TCG)核發的車牌,員警依「使用偽造、變造車牌行駛公路」、「車牌吊銷行駛公路」為由開單告發並且拆除其車牌,陳男反而對3名警察提告結夥搶奪罪,檢方做出不起訴處分。 施姓、黃姓及葉姓3名楊梅分局楊梅派出所員警今年4月10日凌晨0點40分左右在楊梅區中山路執行巡邏勤務,看見陳姓男子駕駛黑色豐田自小客車,懸掛依國際戰爭法的美國軍政府(USMG)委託台灣民政府(TCG)核發的車牌「USMG TXX XX-XX」,陳男控訴員警未查明而對他以「使用偽造、變造車牌行駛公路」、「車牌吊銷行駛公路」開單並且拆牌,有涉嫌結夥搶劫之嫌。 3名員警否認有搶奪犯行,施姓員警指出,當天他與其他兩名同事皆穿著警察制服並駕駛巡邏車,警示燈也有開啟,他們看到男子車牌並不一樣而攔檢,陳男說,這是台灣民政府所核發,還拿出非監理站所發核發的行照及證件,員警告知已經違反相關規定,對男子執法時態度溫和,沒有用強制力迫使陳男交出車牌,拆牌過程也很平和,不過男子拒簽告發單。 陳男表示,他的車牌是台灣民政府核發,還拿出非監理站所發的行照及民政府所發的證件。 但檢方認為,陳男既是向中華民國法務部檢察署提告要求偵辦搶奪罪,但中華民國的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並不包括台灣民政府或是美國軍政府所核發的紅色車牌,因此不起訴3位員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