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耀化學廢水改善計畫展誠意 環保局同意取消停工令

記者范文濱、根亞平/桃園報導

桃園縣政府環境保護局針對蘆竹台耀化學違反水污染防治法,原擬裁處停工之處分,但經由董事長程正禹親赴環保局說明,該廠投資上千萬元進行廢水處理設備之功能提升及工程改善,展現永續經營的誠意,因此,環保局接受該廠提出的自報改善計畫,可逕行生產作業,但若再有違反水污法情節重大事項,仍有可能遭停工處分。

台耀公司坦承該廠發生事故未及時通報環保局,是公司管理層面及廢水專責人員職責上的重大疏失。但是台耀投資上千萬元施作改善廢水處理設備之功能提升,己經展現改善污染防治和永續經營的誠意。且在事故發生遭稽查處分後,立即提報改善計畫,且依規定完成改善工作,並經環保局查驗確認。

因此,環保局不再發出停工處分。但環保局提醒台耀化學公司,重新改善廢水處理設備,務必要求專責人員依規定操作,倘再有違反水污染防治法情事,環保局仍不排除祭出停工之處分。

桃園環保局以台耀公司此一事件為例,提醒縣內工商企業務必重視污染防治設備的正常作和維護管理,不要再遭受處分後再謀求補救,傷害公司的社會形象和商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