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菲同步認定︰8嫌罪證確鑿 廣大興案 殺人罪起訴

中國時報【林和生、楊明暐╱綜合報導】 歷經長達3個月的調查與交涉,台灣與菲律賓昨日同步公布「廣大興28號」遭射擊事件的調查報告,確認菲國海防部隊辯稱漁船試圖衝撞而被迫開火的說詞不成立,雙方皆依殺人罪起訴船艦指揮官德拉克魯茲及7名開槍的海防隊員。菲方的調查還指控海防隊員涉嫌妨礙司法、湮滅證據等罪名。 明顯欲致人於死 屏東地檢署7日偵查終結,認定廣船在未對菲艦構成不法侵害下,竟遭對方緊追75分鐘並射擊至少108發子彈,明顯欲致人於死。 根據屏檢調查,菲艦共有45發子彈射中廣大興漁船船體,其中由阿格拉所持編號5006號的M14步槍所擊發的子彈貫穿船體,不偏不倚打中洪石成頸部並貫穿左頸動脈,導致大量出血及氣血胸死亡。 菲律賓國家調查局(NBI)7日也公布「廣大興28號」遭射擊事件調查報告,NBI局長羅哈斯表示,海防隊員宣稱他們是出於自衛才向廣大興28號開火,但海防部隊提供的錄影畫面,並未明確顯示該漁船意圖衝撞海防隊船隻。 羅哈斯說,這艘編號MCS 3001的菲國漁政船上所有8名海防隊員,都曾朝廣大興號開槍。他指出,海防隊員只有在生命受威脅時,才能使用武器,而調查並未顯示他們面臨這樣的危險。 羅哈斯補充道,調查報告顯示這起槍擊事件發生在菲國巴坦尼斯群島外海的航道上,屬於菲國領海。 NBI建議依殺人罪起訴的8人分別是:指揮官德拉克魯茲,海防隊員本多、奧瑞里歐、高爾福、馬桑凱、寇普茲、阿格拉以及所羅門。 指揮官下令開槍 屏檢起訴書則指出,菲艦於5月9日上午9時41分許,在菲屬巴林頓島東方海域巡弋時,發現橘色信號浮標下掛漁具漂浮海面,懷疑是航行附近的廣船所有,指揮官便下令全體船員就戰鬥位置、進行追捕。 其中包括阿格拉等7名海巡隊員,隨即攜槍至菲艦上層甲板待命,並同步以擴音器廣播及按鳴船笛方式,通知廣船將登船臨檢,為迫使船長洪育智就範,更多次鳴槍示警。 當2船靠近時,船員洪介上從駕駛艙走出,並試圖向對方揮手示意、表示漁具不是他們的,不過海巡人員仍執意登船,洪育智突然將船身倒退並轉向通過菲艦船尾,改轉自動駕駛模式、以11節船速朝東北方駛離,船上船員此時全躲在最底層引擎室內。 我漁船一路挨打 洪育智事後表示,過程中聽到槍聲才會決定加速逃命,但也因此惹惱船艦指揮官,認為廣船不配合攔檢,隨即下令緊追,並要求隊員分持M14、M16步槍及30口徑機槍等武器,瞄準漁船引擎室射擊。 屏檢表示,追逐時間及過程開槍猛烈程度,所有畫面證據皆顯示廣船一路挨打,且沒有漁船企圖衝撞艦艇情況,顯然非出於正當防衛,所有事證明確。 屏檢主任檢察官蔡榮龍坦言,8名菲國海巡隊員皆不在台灣,整起案件最終還是得看菲國法院的審理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