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要參加聯合婚禮 盼台北市府平等對待

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與一對同志伴侶Ray、小丁今天(3/23)前往中正戶政事務所,申請登記參加台北市政府將在五月舉辦的聯合婚禮。由於先前曾傳出台北市社會局局長許立民認為聯合婚禮可開放讓同志伴侶參與,主辦聯合婚禮的民政局卻表示「窒礙難行」,社會局才說要另外舉辦不限性別、性傾向的「自由婚禮」。對此伴侶盟表示,北市府各局處態度顯然不一致,今訴求同志伴侶能夠參與聯合婚禮是「不需要特殊化同志伴侶想要結婚的需求」,不應將同志伴侶隔離對待,應將 想結婚的伴侶當成日常生活一部分,社會的一份子。

同志伴侶想登記結婚不是第一次,今天卻是第一次有同志伴侶要申請登記參加聯合婚禮。「我是小丁,她是我的老婆Ray。」相伴七年的同志伴侶小丁與Ray,在2012年時存錢去加拿大籌辦婚禮,在當地登記結婚,卻一直無法在台灣取得合法結婚權利。今天她們備齊報名表向戶政事務所報名參與聯合婚禮,4月1日才會公布報名結果,屆時若沒通過,北市府民政局也會公布理由。

去年(2014)八月小丁與Ray曾前往戶政事務所登記結婚被拒絕,後續提起訴願被駁回,今已進入訴訟程序,將在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開庭。「在加拿大取得的那張結婚證書,紀念意義大於實質意義。」當Ray曾因憂鬱症住院時,小丁礙於法令限制無法陪在Ray身邊,台灣法律上她們兩人不具有關係,醫院只能限定家屬及特約的看護照顧Ray。「我們的身分證上配偶欄都沒有對方名字,我無法在醫院留宿照顧Ray。」

小丁感到非常難過,一方面擔心Ray的疾病,一方面又得面對法律的限制,感到相當無力挫折。「無親無故的看護可以照顧她,聽起來很傷人。我們是最親密的人,我們是同志,我們也想結婚。」Ray則說,她們的家人朋友都接受她們的關係,認為兩人相愛、互相照顧就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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