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泰電子:公告本公司初次上市現金增資委託代收及存儲價款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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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條 第42款

1.事實發生日:104/11/26

2.公司名稱:同泰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九條第一項

第二款規定辦理公告。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訂約日期:104/11/26

(2)委託代收價款機構:

員工認股代收股款機構:華南商業銀行信義分行

詢價圈購及公開申購代收股款機構:華南商業銀行營業部

(3)委託存儲專戶機構:彰化銀行台北世貿中心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