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關廠工人求償 勞動部再敗訴

總算等到了 關廠工人聽聞桃園地方法院宣判勞動部求償遭駁回,在法庭外高舉勝訴布條、大呼:「總算等到這一天!」(蔡依珍攝)

中國時報【蔡依珍╱桃園報導】 勞動部向關廠工人「討債」再挫敗!桃園地方法院行政庭18日針對聯福紡織自救會長簡玉娥等8人的「貸款」案,認為屬於「社會補償給付」,並非民事「借貸」關係,判決勞動部敗訴,8名工人免還錢,更較上次判決釐清錢的性質,讓工人大呼:「總算等到這一天!」 律師曾威凱說,上月7日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勞動部敗訴,關廠工人無須還款,理由是請求權罹於5年時效,卻未釐清當年款項性質,如今桃園地院行政法庭認定是當年款項是社會補償,勞動部根本沒有求償權,也就是國家連興訟的資格都沒有,駁回勞動部之訴,訴訟費用也由勞動部負擔。 桃園地院的8件求償案,金額在8萬到38萬之間,因低於40萬元而未移轉至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昨日承審的桃園地院行政庭法官錢建榮說,勞動部對長期未提撥退休準備金及積欠資遣費的雇主,未善盡監督責任,身為主管機關基於社會補償的立場提撥這筆資金給勞工,本就是勞工工作一輩子應得的薪資與財產,可說是勞工向政府申請的「失業補助」,屬社會補償,並非借貸關係,因此勞動部無權拿回「屬於勞工的財產」。 到場聲援的全國關廠工人肯定錢建榮的判決,在法院外高舉「勝訴」標牌,並希望勞動部能承認錯誤。聯福自救會長簡玉娥則希望修改勞基法,「不然後面的勞工很可憐」,最後大家呼喊著:「28不修過、全關不放過」預告28日晚間將到凱道集結,呼籲修改《勞基法》第28條,讓勞工的薪資、退休金可優先獲清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