呷七碗遭裁罰264萬

生產「呷七碗」的嘉義食品,被新北市政府衛生局查獲十三批共三千多公斤炒米粉使用逾期原料,共裁罰新台幣二六四萬元。 衛生局長林雪蓉表示,市府針對通路商進行稽查發現,嘉義食品公司製造的「炒米粉」、「油飯」及「呷七碗油飯」三項產品成分標示不實;核對領料、配料、製令單及庫存資料時又查到,該公司供應全國全聯福利中心及傳統市場的十三批炒米粉,共三‧○三五公斤,於三月二十一到二十九日期間,皆違規使用逾期的食品添加物調製。 林雪蓉指出,生產「呷七碗」的「嘉義食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被查獲十三批共三千多公斤炒米粉使用逾期原料、三項產品標示不實、廠區衛生複查不合格,且在第一時間未提供正確資料,衛生局以一罪一罰並加重處分,共裁罰二六四萬元整。 另,衛局稽查廠區環境時,也查獲食品添加物未專人、專冊、專櫃管理;烹煮區有蟑螂、地板破損、積水、生熟食砧板交疊擺放、清潔器具未專區擺放等諸多缺失,命其限期改正,複查時又仍在配料室查獲清潔用品。 衛生局強調,市府今年起已針對各業別食品工廠進行專案稽查,食品業者生產、製造食品均須符合食品衛生法規,以維護消費者安全與知的權利,及企業形象,尤其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於今年二月修法,除提高行政罰鍰額度外,也提高刑則範圍,業者千萬不可心存僥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