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掃描-點光明燈安太歲 不能報捐贈扣除額

中國時報【(陳惠珍)】 台南:過年期間,民眾到到寺廟祈福並點光明燈,該筆費用於申報綜合所得稅時,能否作為捐贈列舉扣除?國稅局表示,民眾到寺廟點光明燈,或安太歲等支出,是因寺廟有提供服務,所以屬於提供勞務之對價,並非完全無償之捐贈性質,當然就不能於當年度申報綜合所得稅時作為捐贈列舉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