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爭搶統籌款 毛揆:如何分配可討論

高雄市政府要求在高雄市有管線的石化業者,將總公司遷到高雄,管線才能繼續使用,引發各縣市爭搶中央統籌分配稅款。行政院長毛治國今天(13號)表示,這樣的做法有違憲疑慮,中央統籌分配款如何調整可以更合理,大家可以討論。(戎華儀報導)

高雄市政府日前通過「高雄市既有管線管理自治條例」,要求有管線在高雄市的石化業者必須將總公司設在高雄,否則不准繼續使用管線。高雄市府粗估可因此收到27億的中央統籌分配款,引來各縣市搶錢大戰。

閣揆毛治國表示,把公司總部設立地點和確保公安連結在一起並不適當,錢的問題,大家可以討論,公安問題應該用處理公安的方式解決,否則有違憲疑慮、徒增困擾。

毛治國:『如果地方政府真正關切的是稅收的分配問題,我們認為這個可以在中央統籌分配款這個機制上,究竟應該怎麼樣來做調整,變得更合理?從這個角度我們來思考,大家來共同討論。』

中央統籌分配稅款中,本來就有針對環境汙染的加權比重,因此行政院希望權重的調整由財政部協調,公安問題回歸經濟部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