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廢車輛記得拿回收單 可領回收獎勵金

報廢車輛記得拿回收單 可領回收獎勵金

牌照稅即將在明天(1號)開徵,環保署提醒家中有需要報廢車輛的民眾,要儘快到監理單位辦理車籍報廢,停止牌照稅的稽徵累計。而報廢時要記得索取「廢車回收管制聯單」,才能申請回收獎勵金。(余曉涵報導)

一年一度的牌照稅即將在4月1號開徵,環保署提醒家有不堪使用的舊車民眾,可以儘快和環保署登記有案的回收商辦理車體回收,並索取「廢車回收管制聯單」,這樣才能和環保署申請「廢車回收獎勵金」。

環保署資源回收管理基金管理委員會副執行秘書鄭祖壽表示,車齡10年以上的廢汽車可申領獎勵金1,000元,車齡7年以上的廢機車可申領獎勵金300元。

鄭祖壽指出,民眾要申請獎勵金,必須攜帶回收單、車牌、身分證明文件、印章及行照等相關資料到住家附近的監理單位辦理車籍報廢後,將身分證影本、回收單和帳戶資料寄到環保署的郵政信箱,環保署就會將獎勵金匯入民眾戶頭。

(圖:環保署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