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僱用外籍漁工 不適用勞基法

台灣國際勞工協會與近百名外籍漁工昨(十七)日上午十點至勞動部抗議,要求政府負起外籍漁工勞動保障責任。對此,勞動部昨表示,境外僱用、境外作業的外籍漁工,不適用《勞基法》,但是適用「境外僱用非我國籍船員許可及管理辦法」等規範。根據統計,目前約有一萬多名外籍漁工。 台灣國際勞工協會指出,近期發生境外漁工Supriyanto疑遭虐致死新聞,揭露出海上境外漁工勞動權益的問題相當嚴重,就在現行規範之下,台灣遠洋漁業境外漁工完全不受《勞基法》所保障,而且還歸於農委會漁業署管轄範圍,然而,漁業署作為主管漁業機關,對於勞動權益保障卻完全沒有經驗,甚至多次在相關會議、公聽會表達諸多困難情況。 由於發生漁工死亡或勞力剝削事件層出不窮,因此,他們要求勞動部作為勞動主管機關,應該負起所有勞動者勞動保障責任,千萬不要繼續卸責推拖。 勞動部強調,現行台灣漁船雇主經營海洋漁撈業,所僱用外籍漁工從事海洋漁撈工作,主要分為境內僱用、境外僱用二類型,因為《勞基法》屬於國內法,只要是我國境內具有勞雇關係,受僱於適用《勞基法》行業勞工,不分國籍均享法律適用,但是境外僱用、境外作業外籍漁工,不適用這個法律。 因為我國漁船境外僱用外籍漁工,不宜使用抽象管轄權觀念,將境外海域漁船視為我國領土延伸。